为迎接全省“城市绿化周”活动十周年,贯彻落实《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周和春季植树绿化活动的通知》(湘建明电〔2012〕10号)的文件精神,认真组织开展“城市绿化周”活动和春季城市绿化建设,制订如下活动方案。
一、成立领导小组
为开展我县“城市绿化周”活动和春季义务植树节活动,根据方案成立领导小组,胡建国任组长,欧建民、彭国腊、王满江、祝海军、罗梅华、梁琛任副组长,各股室股长为成员。
二、时间、地点
1、活动时间、地点:2021年3月12日9点出发,如遇下雨顺延。
2、活动地点:洪市镇夏明翰党性教育基地
3、参加人员:园林所全体干部职工
三、种植品种
φ12cm紫玉兰100株;
四、植树活动各项分工建议:
1、苗木及工具提供:罗梅华牵头,由街道维护股负责。
2、街道维护股负责船山西路现场组织、具体实施,定点放线、挖穴、肥料、客土、树木支撑材料等由街道维护股负责。
3、办公室及园林技术股负责现场报道、宣传。
衡阳县园林绿化所
2021年3月10日
0734-6789148